两男子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辰溪公安依法查处
2023-01-23 08:45:0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13588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肖玉 李明 )春节是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烟花虽美如果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却也极容易造成安全事故.为全力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辰溪公安多措并举,严格巡查管控,引导群众安全文明欢度春节。



1月13日,辰溪县公安局安坪派出所查处了一个烟花爆竹非法存储点,缴获烟花爆竹200余件。

1月13日,安坪派出所在对辖区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辖区郑某和家门口有人搬运烟花爆竹疑似物。民警通过询问得知,这些烟花爆竹系其弟郑某元所有。随后,民警将郑某元传唤至派出所配合调查。经查,该批烟花爆竹为郑某元从贵州省凯里市一烟花爆竹市场购得,通过顺风货车运输至安坪镇,再非法储存于郑某和位于安坪镇红敏厂操场附近一公路边的杂物间内。民警当场查获时,郑某元正要将这些烟花鞭炮转移到自己家中。调查中民警还发现,早在六年前,郑某元就曾因非法制造、储存烟花鞭炮半成品被行政拘留十日,没想到现在又重操旧业,被民警抓了个正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郑某元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无独有偶,1月17日,辰溪县公安局田湾派出所民警在春运执勤期间,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车辆,民警当即拦下,对该车进行盘查,发现车厢内装满了烟花爆竹,便立即现场调查取证。驾驶员肖某无法提供危险品运输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许可证等证件,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随后,民警依法将违法嫌疑人肖某传唤至田湾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违法嫌疑人肖某如实供述了其未获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用于个人自用的违法事实。目前,田湾派出所依据相关规定对肖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收缴。

一审:李林俊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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